华泰股份(600308) - 华泰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 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