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600308) - 华泰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 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 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建议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 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 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