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605055) - 迎丰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国春)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谭国春) 经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本人应出席会议5次,均按时以现场或通 讯方式出席,出席率100%;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亲自出席2次。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细致地审阅了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并结合自 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 2024年度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本人作为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独立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 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及时了解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