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600307) - 酒钢宏兴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审核意见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审核意见 2025 年 4 月 28 日 - 1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 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田飚鹏先生、贾萍 女士、刘朝建先生的独立性进行审核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田飚鹏先生、贾萍女士、刘朝建先生的 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