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001266)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