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68856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相关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未成就及相关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法律意见书 致: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孚能科技(赣州)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孚能科技《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