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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尔雅(600107)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4月)
600107mailyard(600107)2025-04-29 14:48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包括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董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以下简称"出 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 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 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但其所投向的董事候选人的人数不得超过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的董事人数。 第五条 在公司一次股东大会上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公司股东享 有累积投票权,以保障公司中小股东有机会将代表其利益和意见的董事候选人选 入董事会。 第六条 在一次股东大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七条 出席股东投票时,股东必须在选票中注明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