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000973)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 102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力股份")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独立财务顾 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出具如 下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金力股份 100%股份,并向广 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 的成功实施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 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广新集团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其已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