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601010) - 文峰股份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 定,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财政部对上述会计准则内容的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对文峰大世界连锁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