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股份(688184)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关于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5〕333 号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公 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 10009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 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 第 1 号》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帕瓦股份公司经自查确认, 存在与供应商交易价格不公允的情形,累计向部分供应商多付工程及设备款 18,000 万元。帕瓦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宝出具承诺,将对相关供应商未归还 的多付工程及设备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审计报告日,相关供应商尚未归还 上述多付的工程及设备款。我们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 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帕瓦股份公司其他应收款、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营 业成本、资产减值损失等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