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300582)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2024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 声明和承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接受委托,担任英飞 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特"或"上市公司"或"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精神,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经审慎核查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其他依 据,出具了本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 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 责任。 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的前提是:上市公司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了出具本持 续督导意见所必需的资料。上市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 释 义 1 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