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002023) - 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1、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含), 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在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的条件下,若全额以最高价回购,按回购资金 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592.59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80%; 按照回购股份的金额下限6000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13.50元/股计算,若全额以最 高价回购,公司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444.4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0%。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且回购总股份数量 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目前尚无减持计划。 3、风险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