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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603713MILKYWAY(603713)2025-05-07 11:02

第一条 为保证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 司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相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 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