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30054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博 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博创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概括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 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 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50 亿元,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理财余额不超过 8.50 亿元。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