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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600057) - 厦门象屿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600057Xiangyu(600057)2025-05-12 09:45

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 | œ | | --- | --- | | œ œ | 1 | | 四、结论意见 7 | | --- | 1 引 言 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天衡意字第 096 号 致: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指 派陈珂、潘舒原律师作为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专项律师,就题述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明确表述或上下文另有定义,下列各项 用语具有如下特定的含义: | 公司 | 是指 |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所 | 是指 |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 | 本所律师 | 是指 | 本法律意见书的经办律师陈珂、潘舒原律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