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600732)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和《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截至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 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