颖泰生物(920819)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5]第 0135 号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颖泰嘉 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 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 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 准确性发表意见。 1 北京市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