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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达新材(301469)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256 号 致: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 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在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浙江龙游工业园区金星大道 81 号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