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600982) - 宁波能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以下简称"ESG") 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 相关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