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科技(832225)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漯河利通液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海润天睿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 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 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