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601318) - 中国平安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AJFS2025SZ(20250513) 北京安杰世泽(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注册 并经中国司法部门批准从业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平安")的委托,指派律师列席了中国平安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会")、2025 年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以下简称"A 股类别股东会")、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 股东会(以下简称"H 股类别股东会",与年度股东会及 A 股类别股东会合称"本 次股东会")。根据中国平安的要求,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