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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002006) -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关 于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4 月 17 日,贵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集本次大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贵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了召开本次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 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内容。 2025 年 5 月 14 日上午 10:00 时,本次大会现场会议如期召开,会议由贵 公司董事长孙国君先生主持,本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大会的召开过程。 1 致: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