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000711)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1 二〇二五年五月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12-15 层 100004 12-15th Floor, China World Office 2, No. 1 Jianguomenwai Avenue, Beijing 100004, China 电话 Tel: +86 10 6563 7181 传真 Fax: +86 10 6569 3838 电邮 Email: beijing@tongshang.com 网址 Web: www.tongshang.com 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京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