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股份(600262) -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 16 日北方股份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 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 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 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 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 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 1 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