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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智科技(870726) -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省,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仅指大陆地区)以及《广 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 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 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事 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除前述 问题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