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事堂(002462) - 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嘉事堂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文件编号:安理法意(2025)嘉字第 051901 号 致: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出具日以前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问题发表意见,并 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2. 本法律意见书制作过程中,承办律师已按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必要审查。 3. 承办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嘉事堂的承诺和保证,即公司 向承办律师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隐瞒、虚假、遗漏和误 导之处,其中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保证与正本或原件相符。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嘉事堂为进行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 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5. 承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嘉事堂进行本次股东大会必备的法定 文件,随其他相关材料一起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进行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第二节 法律意见书正文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嘉事堂"或"公司")委托,指派张晓光律师、王瑞欣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