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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3986GigaDevice(603986)2025-05-20 09:32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独立董事应 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前款所指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 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 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