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 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等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 断,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