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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603986GigaDevice(603986)2025-05-20 09:32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 第六条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 股东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因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导致被担保方成为公司的关联人,在实施该交易或者关联 交易的同时,应当就存续的关联担保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未审议通过前款规定的关联担保事项的,交易各方应当采取提前 终止担保等有效措施。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的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 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及《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