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68819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漆彤)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如适用); 提名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漆彤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出任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智洋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被提名人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尽快 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相关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