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301257) -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00 号 BFC 外滩金融中心 S2 栋 23 层 电话:021-23122000 传真:021-23122100 邮编:200010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5]B0012 号 致: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公司"或"普蕊斯")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以下称"《从业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以下称"《执业规则》")及《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