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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603867)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603867XINHUA CHEMICAL(603867)2025-05-20 11:4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江 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 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