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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6007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600732AikoSolar(600732)2025-05-20 11:49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 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会负责及报告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至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