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晟信息(832171)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法 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本所律师基于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