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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丰股份(002953)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豁免版)

1 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华兴专字[2025]2401261012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2025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广东日丰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 120007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华兴会计师")作为广东日丰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或"日 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 了逐项落实,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说明: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 含义。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 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1 问题一 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 25,915.89 万元,交易 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2,000.0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6.19%。公司本次拟发行股份 不超过 3,417.53 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