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600611)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Mao Partners lin 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13F, HongKong New World Tower, No.300 Huaihai Zhong Rd, Shanghai, 200021,P.R.C. 中国上海淮海中路 300 号香港新世界大厦 13 层邮编:200021 Tel/电话:(8621)63872000 Fax/传真:(8621)63353272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