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业股份(000751) -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 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 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 事项等。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 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 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 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提出的报 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六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相关信 息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 容不得少于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