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业股份(000751) -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做好公司内幕信息 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型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均应做好内幕信息 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 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1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认定标准 第四条 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的交易 价格有重大影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