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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密新材(836247) - 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5】第0264号 致: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河北华 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 010-50867666 传真/Fax: 010-56916450 网址/Webs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