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集创(30074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五月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投资者 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 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 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不得公开或者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