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集创(30074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五月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东 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董 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可以集中使用的一种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 以其有权投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 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或用全部选票来投 向两名或多位董事候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