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机床(000837) -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致: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 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佳芯律师、杨乐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依法进行见证及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 20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