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园(002310) - 关于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问询函有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报的问询函》有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年报问询函》有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5 月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 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等公共机构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的依据。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东方园林回复《问询函》所必备的法律文件, 随同其他材料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委托,就《关于对北京东方 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5〕第 10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