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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300664PYHB(300664)2025-05-28 09:16

董事会议事规则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规范董事的行为,明晰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 有序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鹏鹞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规则 第一节 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 选举产生或更换。 董事会换届时,下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由上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会决议。 第四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或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情 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第五条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