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零二五年五月 1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 使权利,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三条 候选人选应当向公司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四条 提名人应向股东会召集人提供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如股东会召集人认为 资料不足时,应要求提名人补足,但不能以此否定提名人的提名。如召集人发现董事候 选人不符合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时,应书面告知提名人及相关理由。董事候选人 在股东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提供的候选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