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60063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的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信息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 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