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旺通信(688618) -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五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权限,规范经 营管理层的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2 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 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 第 3 条 公司应与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 4 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 5 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和法律法规、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