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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科希德(688338) - 中伦: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88338Succeeder(688338)2025-06-04 11:47

(2)所有提供给本所及本所律师的文件的原件都是真实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7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所 涉及的有关事实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就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和陈述,本所及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 (1)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鉴都是真实的;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1 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