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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工程(600339) -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600339CPEC(600339)2025-06-05 11:32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管理需要设立的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 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工作机构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应由不少于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置、人员组成及调整由董事长商有关 董事后提出建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1 —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原则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