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603007)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 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 之 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花王股 份")拟支付现金购买 HUANG RAN、孙鑫海等 12 名股东持有的安徽尼威汽车 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55.50%股权。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 顾问"或"中德证券")接受花王股份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中德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 市公司重组前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进行了认真、审慎的专项核查并出 具本核查意见。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的简称和释义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的简称和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后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 毕的情形 (一)控制权变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及公司说明,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于上交所 上市; ...